关于设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爱心基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11-15
- 浏览次数:3476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为弘扬社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鼓励学校身患重症学生同病魔抗争的信心和勇气,培养他们对生命永不放弃的乐观心态,激发广大学子学习他们面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依照我校2007级校友郑国强生前遗愿,在其家人的倡议下,学校设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爱心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做好基金的各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基金用途
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校身患重症且医疗费用支付存在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基金来源
(一)郑国强家人捐赠的郑国强受赠款余额;
(二)社会爱心人士、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捐赠;
(三)在校师生捐赠;
(四)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三、基金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学校成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爱心基金管理工作组,全面负责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基金管理工作组主要由学生处、教育发展基金会、团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郑国强家人、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组成。基金管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学生处共同负责基金的校内外宣传、资金筹集、捐赠接受等工作;
(二)学生处主要负责基金的资金管理、使用申请、审核及资助金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团委主要负责在校学生募捐活动的审批、组织等工作。
四、基金捐赠程序
(一)爱心人士、团体、企事业单位联系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或学生处进行捐赠;
(二)签订捐赠协议;
(三)学校设立专门账户接受捐款,收到捐赠款项后,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受凭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行
开户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银行帐号:103619504789
五、基金申请程序
(一)患病学生或直系亲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爱心基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患病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学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递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提交基金管理工作组审定并发放资助金;
(四)患病学生或直系亲属领取爱心资助金并提供书面收款证明。
六、其它事项
(一)获得基金资助的学生治疗结束后,鼓励并提倡资助者本人或家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关心和支持该基金工作。
(二)基金的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学生工作处 教育发展基金会 团委
2013年11月15日